贵州省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启示
贵州省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普安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的国有企业,统筹普安茶产业发展和“普安红”品牌打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贵州省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专业优先”的原则,面向社公开招聘国有公司财务总监1名、财务人员1人、茶艺师4名、生产人员2名、营销人员2名,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本启示.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国有公司财务总监1名、财务人员1名、茶艺师4名、生产人员2名、营销人员2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凭;
(四)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系黔西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户籍;
(七)符合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任职(工作)或服兵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四)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七)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20日(限于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免报名费,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4buCbJ8jtJqUEJO7YfCgw,提取码:PUAH),填写完整后(附照片),发送至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邮箱:puanhongjt@163.com
(三)地点:普安县城投公司内5楼普安县南湖街道办环城西路3号(加油站旁)普安红集团办事处。
(四)咨询电话:*****0085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及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报名表;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六)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导致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对方。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出开除处理。
五、面试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职位面试成绩最高分进入体检程序。
(一)面试采用专业知识和实操方式进行,每个职位面试人员不足2人,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时间:2021年3月21号。
地点:普安县茶源街道工业园区内普安红集团办事处。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由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在普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顺延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七、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待遇
(一)聘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合格后的应聘人员,与普安红集团签订六个月的期劳动合同,考察期期间工资发放为2500元/月,考察期满,经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应聘合格人员待遇参照国有企业薪酬待遇制度标准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九、本方案由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贵州普安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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